欢迎进入【江苏建筑资质办理信息平台】官方网站!

行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02
180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住建部资质审批权下放的15个试点省市:

第一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

第二批:(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 


  •       江苏建质通建筑资质信息平台专业建筑资质代办建筑资质升级建筑资质转让办理等服务,专注资质代办行业十年,至今为上千家企业办理建筑资质,提供专属资质办理通道,服务快捷高效,严格执行建筑资质标准和资质管理规定,为企业制定一站式建筑资质代办解决方案,快速拿证,绿色通道。
     

          江苏建质通建筑资质信息平台立足省会南京,服务辐射全省,专注于各类建筑资质代办,工程资质代办施工资质代办南京施工资质代办南京建筑资质办理南京建筑资质升级苏州施工资质代办苏州建筑资质办理苏州建筑资质升级南通施工资质代办南通建筑资质办理南通建筑资质升级泰州施工资质代办泰州建筑资质办理泰州建筑资质升级扬州施工资质代办扬州建筑资质办理扬州建筑资质升级无锡建筑资质办理常州建筑资质办理镇江建筑资质办理徐州建筑资质办理连云港建筑资质办理宿迁建筑资质办理淮安建筑资质办理盐城建筑资质办理等业务。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接力奋斗!

  • 标签